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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自2008年第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举办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关心下,在外交部、教育部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及各方共同努力下,交流周历经15年发展,规模和层次持续提升、成果不断涌现。十五年来,交流周发展并形成了一系列影响广泛的合作项目,为推动中国—东盟教育合作,促进民间友好交往,夯实人文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出贡献。交流周在中央和国家领导的殷切关怀下,将更加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原则,为持续推进建设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作出贡献。

2023.01.29 77

关于举办贵州省第六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赛预赛的通知

根据2022年贵州省科技活动周以及《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贵州省第六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赛的通知》安排,结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省科技厅将以线上形式举办贵州省第六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赛。

2022.10.18 134

体博会延至明年5月举行

日前,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主办方经与参展企业、专业观众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并审慎研判决定,原计划今年9月举办的第40届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将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29日举办,举办地点仍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2022.10.17 92

关于调整第三届贵州省“孔学堂杯” 文创产品设计大赛赛程的通知

关于调整第三届贵州省“孔学堂杯” 文创产品设计大赛赛程的通知

2022.10.12 121

2022中关村论坛将延期举办

中关村论坛执委会办公室9月15日发布《关于2022中关村论坛延期举办的公告》。公告称,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9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相关要求,经执委会慎重研究决定,原定于2022年9月22日至27日举办的2022中关村论坛延期举办,具体举办日期另行通知。

2022.09.16 32

参赛选手注意!2022年贵州省技能大赛——“网信杯”网络安全技能竞赛决赛延期

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要求,原定于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开展的2022年贵州省技能大赛——“网信杯”网络安全技能竞赛决赛(含颁奖仪式)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2.09.14 92

关于第四届孔学堂图书博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进入9月以来,贵阳市疫情防控呈现复杂严峻态势,截至9月6日16时,贵阳本轮疫情各类病例累计已达186 例,单日增加量仍然处于高位,感染者工作场所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存在社会面活动,传播扩散风险较大,疫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2.09.14 130

关于第十一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尊敬的受邀嘉宾、参展商、采购商、搭建商及社会各界朋友,各有关单位:近期,国内多省出现聚集性疫情和社区传播,且疫情外溢多地,此轮疫情涉疫范围不断扩大,并一直居于高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截至9月2日6时,贵阳本轮疫情共报告 4例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工作场所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存在社会面活动,传播扩散风险较大。目前,流调湖源、校酸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疫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2.09.03 84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会展活动培育引进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工作的通知

2022.08.22 76

关于延期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和2022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的通知

关于延期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和2022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的通知

2022.08.18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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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协议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zexpo.cc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zexpo.cc),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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