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2024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在南京开幕。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出席开幕式。
怀进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上,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都提出专门要求。教育部把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作为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改革任务,围绕高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在“新”和“质”上下功夫,加快以高校科技之“新”孕育产业之新、以高校人才之“智”提升产业之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高校力量。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我国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校企双向奔赴为最大效率、以师生携手共创为最大特色、以政产学研金协同为最大保障的独特经验。希望本次交易会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纽带,链接政、产、学、研、金等各方资源,搭建产教深度融合的桥梁、校企精准对接的桥梁,促进科技链、产业链、金融链和人才链有效融合,努力办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金字招牌、金色平台、金光大道”,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新的更大智慧和效能。 信长星指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走在前、做示范”的光荣使命,明确要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江苏拥有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较强的配套能力、承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众多的高校及大院大所、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形成创新集聚效应,是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丰沃土壤。首个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在江苏、服务全国,江苏将全力支持区域中心建设发展,更好服务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需要。期待更多高校科技成果在江苏落地成长、更多企业和机构到江苏投资布局,共同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岩主持开幕式。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周红波出席开幕式。 开幕式上,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正式揭牌,近60所国内优势高校签署协议参与建设,部、省、市发布政策举措合力支持。开幕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重大成果推介、高校成果超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江苏区域中心等展示区。 本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于12月26-28日在南京市举办,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共同主办。交易会以“校企双向奔赴 师生携手共创 政产学研金协同 开创科技转移转化新局面”为主题,设立主题大会、项目对接、交易合作、交流研讨等活动,汇集了240多所高校的2700多项科技成果,旨在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充分发挥高校人才集聚、创新活跃的优势和企业的市场优势,汇聚技术经理人、科技金融等创新要素,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本届交易会将进一步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在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速聚集转化,支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摄影 | 张劲松
文章系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如有不妥,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
来源: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