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设计和现代会展被认为是工业革命的产物。设计学在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与之相关的设计产业则被认为是21世纪国际竞争地位的战略性产业之一。从现代设计发展的演变中,笔者获得对于未来会展业发展的两点启示。
首先,回顾现代设计发展的演变。现代设计发展的演变原因是技术进步、经济形态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和会展业一样,现代设计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从1850年前后算起,至今不到200年。工业革命的蓬勃发展,让批量化生产成为可能,随之产生了大批量消费,进而推动形成了中产阶级,又促进了城市化发展。因此,大批量的生产和消费、中产阶级的兴起和城市化的发展,被认为是现代设计发展的根本依赖。事实上,会展业也与此紧密相关。
1851年,以水晶宫博览会举办为标志,工业时代所奉行的功能主义设计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大机器生产的造物方式和产品思维驱动着生产企业释放创新动力。可以说,现代设计产业就是以工业产品设计为基础而形成的产业体系。它包含了以设计创意、产品形态设计为核心的基本过程:在产业链的纵向联结上,逐渐扩大到产品的宣传、包装、营销等环节;在横向联系上,涵括了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时装设计等相关行业。然而,不论如何联结或产生联系,工业时代的设计主要针对的还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有形物质的设计。
2000年前后,互联网时代开启。法国社会学家马克·第亚尼在1998年出版的《非物质社会》中提到“以电脑为中心的生活开辟了一条新的地平线”。现代设计开始进入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体验设计。过去专注于“产品”的设计范式被打破,从功能导向转向价值导向。新业态、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服务模式的不断出现,催生了新的设计门类,如服务设计、体验设计、娱乐设计等诸多非物质设计。从此,现代设计由物质设计跨越到了涵盖非物质设计的新设计。设计不再仅仅作为一种方法、工具或技术来帮助有形的物质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而是从此有机会运用设计直接创造新价值,并和科技一样作为创新力量服务于产业创新、城市创新和社会创新。这已经不是模式创新而是范式改变。
到2022年,尽管还不能完全称之为数字经济时代,但不可否认,大数据和算力正在成为新的生产资料与工具。我们看到,人的智慧和“非人”的智慧(AI)已经可以相互作用。比如,当下火爆的“元宇宙”,事实上就是运用计算和设计共同创造出来的代表未来可能的虚实共生世界。有趣的是,早在2015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ICSID)就将自己改名为国际设计组织(WDO),并对设计进行了重新定义:设计旨在引导创新、促发商业成功及提供更好质量的生活,是一种将策略性解决问题的过程应用于产品、系统、服务及体验的设计活动。
我们发现,设计在这个时代变成了一种解决问题的能力。似乎万物皆可设计,且有概念泛化的嫌疑。但事实上并没有,这得益于现代设计发展的演变过程中还拥有一个与之相匹配且不断被丰富的研究架构,对不同阶段的发展和创新都能在学科的实践和研究中提供理论支持。设计学的研究结构可以从三个层面简单了解:一是宏观层面。站在国家或地区的高度,重点研究设计的政策和设计的战略,对现代设计的发展环境和未来可能进行研究;二是中观层面。站在设计行业的组织或市场的角度,研究内容涵盖设计产业、设计价值、设计标准、设计伦理等,从现代设计行业发展的自身进行研究;三是微观层面。从设计从业者和设计门类的视角出发,对应的研究内容具体为设计的工具、设计的方法、设计的类别和设计的思维,指导现代设计更好地开展实践。这样一个研究结构从分层、分类到分对象、分角色,定位十分清晰。
其次,对于会展业的启示。
一方面,会展定义要与时俱进,不断融入新概念。现代会展和现代设计一样,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行业,概念天然会被不断定义、不断创新。面对正在改变的世界,会展业的未来关键在于打开行业的认知局限,要鼓励会展业主动和各行业进行交叉融合,既要将焦点放在会展项目和服务本身,也要研究包含人、技术和商业的复杂交互系统。在新的概念体系下,将会展、产业、贸易和消费有机融合,创造会展业新的价值。
另一方面,会展行业要顺势而为,不断扩展新内容。现代设计的跨越式发展发生在2000年前后的互联网时代,也在非物质设计的新设计产生后。短短二十多年,设计产业的价值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再局限行业本身,所形成的设计思想特别是设计的观念方法和路径不断地被应用和实践于产业和社会领域的创新,真正成为了一种解决问题的能力。会展业是否也可以呢?除了努力让会展业发展跟上时代节奏,是不是可以将会展升华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能力,应用和实践在地方政府的产业未来发展上,用会展集聚产业资源、促进产业落地;应用和实践在未来全球贸易的数字能力上,通过技术高精准配对买家和买家,提高贸易成功率;应用和实践在未来消费领域的服务体验上,通过打造体验场景和空间,吸引社群促进消费呢?这些都值得思考和实践。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