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了创意设计、文旅融合等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
6月26日,2022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在济宁开幕。会上多次提及“文旅”二字。文旅,顾名思义指“文化和旅游”。提及“文旅”,又不得不提“文旅融合”。
文旅融合是指文化、旅游产业及相关要素之间相互渗透、交叉汇合或整合重组,逐步突破原有的产业边界或要素领域,彼此交融而形成新的共生体的现象与过程。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和旅游有着天然内在的联系,可以说是密不可分。文旅融合,文化是灵魂、旅游是载体,我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把旅游和读书很好的结合起来。两者能够有机结合和深度融合是文化和旅游互动共荣的客观需要,也是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必然规律。
文旅融合,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借力借势、资源整合,通过文化升华旅游体验的深度,通过旅游体验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最终实现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
而乡村振兴,说的直白一点就是要带动农民走上富裕之路,这其中的“富裕”不仅仅是物质层面,还有精神层面。文旅融合,就很好地做到了这点。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从另一角度讲也就是“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目标。农文旅间的深度融合,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生机、新活力,发展了新业态,从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意见》中还提到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创意设计、演出、节庆会展等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消费与旅游消费有机结合,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这无疑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也坚定了信心。
在“农文旅融合”发展过程中,我市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如青州市的井塘村和寒亭区的杨家埠就是很好的范例。
井塘村位于青州市区西南15公里处,是一座用石头依山而建,历经500余年沧桑风雨依旧保存完好的明代风貌古村落。明朝第三代衡王朱载圭三女儿就下嫁井塘村,至今当地还流传着“衡王嫁女”的美丽传说。
井塘古村历史悠久、生态优美、民风淳朴。在文旅融合过程中,青州市充分发挥历史悠久、遗迹丰富等优势,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让文化“强”起来,文物“活”起来。同时,不断探索“非遗+旅游”新模式,打造旅游精品、塑造特色品牌,做强文旅产业,让旅游“火”起来,年吸引游客30余万人,村民收益也是逐年攀升。井塘村也先后获评“中国传统村落”、“中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乡村旅游模范村”“中国美丽乡村百家范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村”等荣誉称号。
而寒亭区则充分发挥文化底蕴深厚、文旅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木版年画和风筝“双遗产”为依托,盘活整合文旅资源,高标准打造杨家埠民俗文化片区。并不断创新形式、丰富业态,推动民间艺术活态传承,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农文旅融合”推向新高度,每年接待游客100多万人次,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以上两村是“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都是通过旅游促进了发展,最终把文化融进旅游变成生产力,变成经济增长,从而最终达到了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的目的。
但说归说,做归做。文旅融合+乡村振兴该如何实现?
首先,要立足本地,文化振兴。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基础,乡村文化振兴贯穿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
要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就要立足本地,挖掘和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并进行优势资源整合,打造特色文旅品牌。以井塘村为例,就充分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优势,通过以明朝衡王女婿吴仪宾的七十二古屋为中心,形成了以张家大院、吴家大院、孙家大院为布点的风格独特的古民居建筑群,以及保存完好的古石桥、古井、古庙、古石台等,打造特色旅游,延伸旅游体验,并深挖非遗展演,丰富旅游体验,实现了文化与现代旅游深度融合。
其次,要因地制宜,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乡村产业振兴,就是要形成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以杨家埠村为例,就以木板年画为切入点,主打非遗、手造艺术沉浸式旅游。在发展过程中,坚持大融合的理念,以民间艺术大观园为龙头,强化年画风筝活态体验,并不断推进文化旅游与农业、人才等产业深度融合,多元业态得以发展壮大,形成一产带动三产、文旅反哺农业,农业助推文旅的良性互动。同时,依托文旅开发新的产业发展需求和消费热点,不断促进乡村本土产业发展,推动美丽乡村文化游,实现农文旅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每年接待游客100多万人次。
再次,要培养人才,人才振兴。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就是要让更多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是参与者,也是最终受益者。文化需要传承,人才发掘与培养是重中之重。要依托乡村,培养乡村本土人才,通过多举办活动或赛事,从中发现人才,帮助他们成长为立足本土的乡土人才,并带动村民发家致富。同时,要通过打造主题游、研学游、亲子游等,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力量,走进乡村,从而看到乡村的美丽和发展潜力,埋下到乡村创业的种子。乡村振兴需要多元化人才支撑,打造本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并非一日之功。如井塘村和杨家埠村,手造、非遗项目众多,要想得以永续发展,人才是关键。要想真正实现人才振兴,就要积极探索乡村人才“引、育、用”新路径,谱好人才“三部曲”,才能奏响乡村振兴“新乐章”。
最后,资源保护,生态振兴。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财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要生态振兴,就要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要因地制宜用好自然生态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绿色旅游产业,留住更多人的乡愁记忆,变“风景”为“钱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景美了,人自然就来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也不会也不愿搭上时间、花上钱到一个脏兮兮的地方,如此之地,心境又如何美的起来?一个有着良好生态的美丽村庄,也定是人们心目中的”诗和远方“。
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就是要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探索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的创新点、契合点,充分发挥文化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打造更多体现地域特色、彰显文旅力量的乡村振兴新模式,努力走出一条“文化+旅游”的乡村振兴新路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这也才是“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真正意义。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zexpo.cc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zexpo.cc),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