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沪商规〔202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会展之都能级,更好发挥会展业赋能经济、引领产业、激活消费的带动效应,市商务委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业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关于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业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会展之都能级,更好发挥会展业赋能经济、引领产业、激活消费的带动效应,结合我市会展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拓增量,激发会展行业发展动力
鼓励多元引育新展,支持跨国会展集团以“母子展”模式导入成熟资源培育子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展馆独立或联合行业机构举办创新题材自办展;支持会展主体并购整合优质成长型展会,加速资源聚合。对首次在沪举办的且展览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展览项目,按规模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客源,加强展会节点链接效应
引导展会国际化能级提升,拓宽全球招商网络,加大国际推广力度,吸引境外优质展商和专业客商参与在沪展会。对连续举办3届以上、单次办展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的,且境外展商或海外客商数量占比10%以上的展会,按境外展客商参与度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赛道,深化展产融合发展
聚焦细分领域精准布局会展项目,巩固一批优势主导产业专业展,持续增强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旗舰展会的行业引领地位;培育一批新兴及未来产业专业展,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垂直领域标杆展会,助力产业创新发展;扩大一批消费新业态展会,积极拓展宠物经济、二次元、生活方式等服务消费领域专业展,契合消费升级需求。对细分领域引领性强、模式创新的产业类展会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市科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运营,提高展馆利用效率
推行“一馆一策”,引导差异化发展。推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等超大型展馆,重点聚焦闲置场地、空档期场地、室外可供拓展空间等,定向吸引适配度高、灵活度高、专业性强的展会活动入驻。鼓励中小型专业展馆,结合自身定位及属地产业资源(如制造业集群、文创园区等),引入产业配套活动、专业行业专题会议等多元业态,通过“以会补展”“以展引会”提高利用率。(市商务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服务,降低办展综合成本
引导主力展馆发挥行业示范作用,保持场地租金相对稳定。鼓励各类展馆结合市场供需,对长期合作、弥补淡季、创新形式办展以及首次引入上海的展会推出针对性价格和服务增值优惠。推行服务清单化、透明化、可预期,优化基础设施供给,创新提供出租车调度、定制化数据接入、现场运营支援服务等举措。(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配套,强化承载支撑能力
支持属地区政府通过补贴激励、流量导入、品牌联合推广等方式,推动展馆与毗邻酒店、专业会议场地联动,推出多元空间组合方案,最大限度发挥现有空间办展效能。充分发挥功能区制度优势与资源集聚效应,用好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会展功能,完善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展会配套,发挥在大型展馆举办大型会议活动的优势。因地制宜挖掘商办楼宇、室外共享空间等,灵活补充会展配套空间供给。(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融合,深化“展+会”赋能
提升“展中带会”实效,鼓励产业类展会同步举办前瞻性研讨会、行业峰会,发布行业新趋势、技术成果及标准规范,促进展产融合发展;消费类展会策划新品发布、首发体验、订货会等,以场景化体验激活消费,加速“展品”变“商品”;组织供需对接、商机洽谈会等,助力企业精准拓客、抢抓订单,促进“展客商”向“采购商”转化。支持“展后办会”,鼓励双年展等周期较长展会探索“一年办展、一年办会”,展后通过专题会议、学术论坛深化主题、沉淀资源、延续热度。(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转型,加速数智化建设
分类指导展馆智能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展馆构建数字生态,打造上海数字会展标杆;引导其他各类场馆通过数字系统赋能运营管理,以灵活方式实现业务高效协同。聚焦各类需求迭代快、场景模式创新的展会,支持有条件的展馆与主办方协同开发AR导航、电子展区地图等个性化数字工具,优化参展观展体验。(市商务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合作,汇聚开放合作发展力量
依托国际会展业CEO上海大会等高层级国际化载体资源,深化“上海会展业发展国际顾问”机制,加快构建国际专家、行业资深从业者组成的智慧外脑资源库,通过专项调研座谈、线上专题研讨等多元形式,共商行业发展重要议题;邀请国际顾问深度参与上海重大会展项目策划、行业标准制定等。鼓励重点区、功能区在大会期间举办各类推介活动,建立常态化联络服务机制,推动交流成果转化为长期合作项目。(市商务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会展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协同,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持续提升上海会展“一站式”服务水平,推动“上海展会管家”小程序与我市文旅商体展等平台深度对接,相互赋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现展会期间交通出行、住宿餐饮预约等全链条服务。深化属地化服务保障,推进青浦“展会一件事”,加快虹桥国际会展产业园“会展服务专窗”建设,配套推出增值服务包;完善浦东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综合保障工作机制,快速响应并妥善解决展会现场突发问题,营造良好办展环境。(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委、市贸促会、青浦区政府、浦东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抓落实,把握政策时效,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各经营主体,激发其创新动能。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国家或我市对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有专门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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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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