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遵义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2026年1月8日,仁怀市印发《深化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建设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据了解,《政策措施》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释放产能、强化产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酒文旅融合发展、强化人才要素支撑、支持打造消费场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强化产区宣传推介等10方面推出28项具体措施,举全市之力建设“文化根脉最深厚、产业链条最完备、要素配置最高效、成本优势最突出、产品品类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历史经典产业集群。以下是《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一、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保障生产原料供给。对单一生产季采购符合相关标准的酿酒用糯高粱数量达300吨以上,并全部用于本市范围内生产投料的,每吨奖励300元,每家企业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实施污水处理费补助。对白酒生产废水统一纳入市政工业废水管网处理的在产白酒企业,按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50%给予补助。 3.实施电费、燃气费补助。对在产白酒企业电费给予0.2—0.4元/千瓦时补助、燃气费给予0.3—0.6元/立方米补助。已落实上级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4.落实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对年度新增生产经营性贷款的企业,按当年1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贴息。
二、支持企业释放产能 5.支持白酒企业产能建设。对新建或技改2000吨以上产能,且符合“新三个一批”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规范要求的,对新建窖池每口补助4000元,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6.鼓励企业投产达产。对2025—2027生产季生产大曲酱香型白酒的企业,按生产窖池3000元/口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强化产区品牌建设 7.鼓励白酒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对新开发300元/瓶以下的“亲民酒”“口粮酒”或500毫升以下酱香型小规格产品两款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5万元。对开发功能性酒类产品并成功上市销售的,给予20万元补助。 8.鼓励企业申报产品品牌或企业品牌。对通过有机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的白酒企业产品奖励10万元;对获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
四、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9.推动企业“智改数转”。对年度内完成智能改造或设备更新的企业,达标验收后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10.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对首次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1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企业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额的10%、企业R&D投入增量的1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12.鼓励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对新增上规入统的白酒企业奖励120万元,分三年兑付。对新增上规入统的非酒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 13.鼓励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对新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根据行业类别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14.鼓励批零住餐企业(个体)上规入统。对年度或月度新增上规入统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年度上规入统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10万元,月度上规入统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5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次年兑现,退库的不予奖励。此外,属绿色循环经济、新型综合能源、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大健康等新兴产业的,在落实以上奖励政策外,再奖励10万元。
六、推动酒文旅融合发展 15.支持赛事活动筹办。对企业举办“酱酒+演艺”“酱酒+会展”“酱酒+非遗”“酱酒+体育”等文旅体活动的,外场人数2000人次以上或内场人数500人次以上,每场次最高补助20万元。 16.支持文旅品牌及项目建设。对成功申创国家级、省级、遵义市级酒文旅品牌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建、改(扩)建中高端酒店、精品民宿、特色酒庄(符合酒庄评定标准)等重点文旅项目,达标验收后按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其中新建项目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项目不超过20万元。 17.支持企业开发文创产品。对具备地方文化特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创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按销售收入分别给予10%、5%的奖励,每件(套)奖励不超过5万元,同一家市场主体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七、强化人才要素支撑 18.强化稳岗促就业。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年末同期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按参保人数规模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五个等次的稳岗补助;新吸纳人员就业并稳定用工参保6个月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在政策执行期内新注册的企业,新吸纳人员就业稳定用工参保12个月且参保规模30人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 19.降低酒企用工成本。全年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减员或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对企业年度内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进行全额补贴。 20.支持企业人才培育。对企业2026年以来首次获大国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奖励20万元;获国家级白酒评酒委员、黔酒工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的,每人奖励5万元;获遵义工匠、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遵义市技能大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民营经济系列评审)的,每人奖励1万元;获省级白酒评酒委员的,每人奖励0.5万元。 21.支持企业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对企业自主培养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每证(初级工1500元、中级工2000元、高级工2500元、技师6000元、高级技师8000元)给予补贴。
八、支持打造消费场景 22.支持文旅业态打造。对酒肆、酒坊、酒馆等消费场景,CR、VR等数字旅游产品,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等文化场馆,达标验收后按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其中,消费场景、旅游产品、文化场馆新建项目分别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30万元;改扩建项目分别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20万元。对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项目,达标验收后按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 23.开展保知打假专项行动。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用于开展线上线下保知打假专项行动,加快仁怀(白酒)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 24.鼓励知识产权创新引领。对获得白酒酿造工艺、酒体设计、食品安全检测、绿色循环经济等方面专利的企业,每件奖励3万元,总数不超过20件。对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权利主体,每项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奖励2万元。 25.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银行贷款并按期正常还款的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26.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遵义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对通过PCT途径或马德里体系提出专利、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企业,按官方规定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十、强化产区宣传推介 27.支持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对参加有组织的产区宣传推介活动的企业,免除企业推介费用,并按照省外国内0.5万元/次,国(境)外3万元/次的标准给予交通、食宿等补助。对参加有组织的酒类会展的企业,按照遵义市外省内2万元/次、省外国内3万元/次、国(境)外5万元/次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企业自行参加国(境)外展会的,每场补助5万元。 28.支持企业开展酒文旅联名快闪宣传。支持企业、媒体、达人针对年轻群体和Z世代特点,在国内网红城市、热点景区开展酒文旅联名快闪宣传活动,单场线下参与人数累计2000人以上或线上累计观看互动人数200万人次以上的,每场给予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解释工作由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具体承担,并细化实施细则及申报流程,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文章系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如有不妥,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
来源:仁怀市人民政府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