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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关于征集 2023 年度 第二批拟重点培育引进会展活动的通知

2023-10-13 16:20:36  
责任编辑:梁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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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2023 年度拟 重点培育引进会展活动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2023 年度举办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展活动。

 1.贵州省委、省政府或省重点产业领导小组重点培育的首届 或提档升级、规模较上届扩大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会议(论 坛)。

 2.在我省首次举办,展期 2 天(含)以上、展览面积 3 万平 方米(含)以上,且省外(含境外)展商参展面积占比 30%以上 的专业展览。

 3.在我省首次举办,会期 1 天以上、参会代表超过 3 个国家 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参会总人数 1000 人(含)以上,且有 总人数不少于 8 人的副省部级以上官员、中管干部、诺贝尔奖获 得者、国内外院士、长江学者、三类 500 强(世界、中国、民营 500 强)企业高管、全球排名前 50 的大学教授等嘉宾出席的国 际会议(论坛)。

 4.引进到我省举办的世界商展 100 强(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公布),全国展览规模 100 强,展览面积全国同行业前三展览(商 务部、中国贸促会或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最新公布),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览,列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 年度统计名录的国际会议(论坛)。 

5.上年度已列入重点培育对象,本年度规模较上届扩大 20% 及以上、且仍处于培育期(前三届)的会展活动。 


二、申报单位 


(一)申报单位应为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会展活动主(承) 办或具体执行单位,每个会展活动限由 1 家单位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社团组织或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企业法人的应已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日期 


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诺函(详见附件 1)。

 3.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2023 年度拟重点培育引进会展 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 2)。

 4.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

 5.会展活动基本情况(含项目实施方案、支出预算及拟邀请 参展商、采购商或参会代表情况等)。

6.会展活动报批文件(会展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等,正在 办理的须承诺后期补交)。

 7.会展活动主办单位确认文件(盖章复印件)。

 8.会展活动场地档期确认文件。

 9.会展活动往届总结(首届举办不提供)。

 10.已申报或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


 (二)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所申报的会展活动应按要求向会展主管部门、公 安、消防等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并按审核登记的内容进行 对外宣传和招展招商。对于会展活动名称、时间和地点超出审核 登记范围,或未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的,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规范、真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 纸质件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按上文所列顺序胶装成册;电 子文档格式为一套 PDF(盖章),一套 WORD。

 3.申报材料报送至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会展发展部,联 系人:王世睿,联系电话:15285616190,邮箱:240546508@qq.com。


 附件:


1.承诺函(模板)


 2.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2023 年度拟重点培育引 进会展活动申请表(展览类)/(会议<论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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